關於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靈北煤礦礦井及選煤廠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複
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靈北煤礦:
你公司《關於審查〈山西汾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靈北煤礦礦井及選煤廠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汾靈煤字〔2021〕15號)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兩渡鎮,規劃設計井田麵積29.54平方公裏,設計開采煤層為二疊係下統山西組、石炭係上統太原組共計5個煤層,可采儲量19687萬噸,設計生產能力240萬噸/年、服務年限60.3年,配套建設同等規模選煤廠。項目為低瓦斯礦井,井田劃分為兩個開采水平六個采區,首采區為一號采區和五號采區,麵積分別為4.79平方公裏和11.31平方公裏,服務年限分別為3.2年和43.9年。工程采用斜井開拓、綜采一次采全高、綜采放頂煤采煤工藝、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工程建設內容包括主斜井、副斜井、回風斜井、回風立井、選煤廠等主體及輔助工程,原煤倉、產品倉、矸石倉、場內輸煤棧橋、進場道路等儲運工程,燃氣鍋爐、礦井水和生活汙水處理站、矸石充填係統、危廢暫存間等公用及環保工程。產品煤依托鐵路專用線外運。
該項目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批複的山西省汾西礦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新建礦井,總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17〕384號文件明確了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及240萬噸/年的建設規模,以國能發煤炭〔2019〕45號文件核準項目建設。該項目欧宝体育ios下载app 文件未經我部審批即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欧宝体育ios下载app 法》的有關規定,違法行為已經查處。你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地下水等產生不利影響,在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複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製。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位於靈石汾西低山丘陵煤炭開發與環境保護生態功能區和晉中盆地農業與人文景觀保護生態功能區,土地利用類型以林地為主,耕地和草地次之。井田範圍內分布有村莊、公益林、汾河等河流、基本農田、文物保護單位等。項目開采將形成沉陷區,可能對上述保護目標和局部區域生態等造成不利影響。
(二)水環境影響。煤炭開采將破壞二疊係下統山西組碎屑岩裂隙含水層、石炭係上統太原組碳酸鹽岩岩溶裂隙含水層,可能會對煤層上覆二疊係上統上石盒子組基岩風化裂隙含水層、第四係上更新統及中、下更新統鬆散岩類孔隙含水層造成不利影響。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汙水處理站等區域汙水滲漏可能會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礦井水、生活汙水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建設活動將產生揚塵、廢水、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運營期原煤篩分破碎、分選、貯存、轉載等環節易產生揚塵汙染,通風機房、水泵房等產生的噪聲,可能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控製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地表擾動。按照“邊開采、邊修複”的要求,嚴格落實生態修複和監控措施,做好公益林保護、修複、補償以及跟蹤監測,確保其生態功能不降低。對汾河幹流及兩岸各300米0.98平方公裏區域實施禁采,對三交河等河流、東方紅觀音廟等文物保護單位留設保護煤柱,必要時增加禁采範圍,確保不對汾河、三交河等造成不利影響。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係統,開展岩移變形跟蹤觀測和生態影響長期跟蹤監測,采取必要優化措施,減緩不利生態影響。對因煤炭開采造成地表沉陷影響的村莊,采取留設保護煤柱、配合地方政府實施搬遷等措施。堅持因地製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當地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恢複和保護生物多樣性,初期采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取得修複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係統。項目投產前應按照2019年4月《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贏汾河流域治理攻堅戰的決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號)要求,拆除三交河兩岸各50米生態功能保護線內的已建建築,並實施生態修複。
(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建立地下水保護和應急方案。對井田內斷層、陷落柱等構造留設足夠的防(隔)水煤(岩)柱,嚴禁采用疏水降壓的采煤方法,切實保護奧灰水資源,確保不對郭莊泉域、兩渡鎮集中供水水源地造成不利影響。將可能因采煤導致居民用水困難的村莊納入集中供水範圍,保障居民用水。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和汙染防治措施,對生活汙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落實礦區及周邊區域地下水水質、水位跟蹤監測計劃。
(三)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新建礦井水處理站和生活汙水處理站,礦井水和各類汙(廢)水經處理後優先綜合利用,不能綜合利用的礦井水經處理達標並符合生態環境部等部委(局)聯合印發的環環評〔2020〕63號文件要求後排入三交河。選煤廠煤泥水一級閉路循環,嚴禁外排。跟蹤監測礦井水水量、水質變化情況,根據不同開采階段實際情況,適時優化礦井水處理工藝和綜合利用方案;建立足夠容量的應急事故池,加強相關設施運行維護,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汙(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
(四)大氣汙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揚塵汙染防治,原煤、產品煤等采用筒倉貯存,輸煤采用全封閉措施,原煤篩分等環節配置袋式除塵器,輸送轉載等環節配置除塵設施,產品煤外運依托管狀帶式輸送機和鐵路專用線。燃氣鍋爐采取低氮燃燒技術,確保達標排放。配合相關部門盡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盡早實現煤炭鐵路外運。
(五)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和敏感點達標。矸石充填係統應與礦井同步建成投運,加強矸石充填係統運行管理,確保矸石及時充填井下。汙水處理站汙泥和生活垃圾交垃圾填埋場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係,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製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驗收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晉中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製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複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複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1年9月12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山西省生態環境廳,晉中市人民政府,晉中市生態環境局,煤炭工業太原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部內抄送:執法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9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