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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布《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兩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準《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兩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並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653-2021)
二、《固定汙染源廢氣 氣態汙染物(SO2、NO、NO2、CO、CO2)的測定 便攜式傅立葉變換紅外光譜法》(HJ 1240-2021)
以上標準自2022年6月1日起實施。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www.geinterlogix.com)查詢。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2月30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2月30日印發
解讀:生態環境部監測司有關負責同誌就《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係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