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懇請支持開展“無廢集團”建設試點工作的請示》(中國石化能〔2021〕263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無廢集團”建設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見附件)開展“無廢集團”建設試點工作,並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試點工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加快提升你公司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為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作出貢獻。
二、試點期間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強化領導,建立分工明確、權責明晰的工作機製,加強對試點企業日常監管和考核問責,發現有關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我部報告。同時,試點企業接受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指導。試點過程中注重總結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為推動固體廢物環境管理減汙降碳協同增效和石油石化行業綠色發展轉型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三、試點工作要嚴格落實相關企業“一把手”責任製,加快提升規範化環境管理水平,切實防範生態環境風險。試點企業應依法投保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披露企業環境信息。
特此函複。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刪減後公開)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