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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確認福建寧德核電廠1-4號機組運行許可證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的函
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變更寧德核電廠1、2、3、4號機組運行許可證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請示》(閩寧核〔2022〕11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核動力廠、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安全許可程序規定》的有關要求,我局對你公司提交的關於寧德核電廠1-4號機組運行許可證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的申請進行了審查,認為相關信息的變更符合核設施安全許可證變更的程序要求,現予確認。
附件:核設施安全許可證變更信息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附件:
核設施安全許可證變更信息
序號 |
核設施名稱 |
許可證類型 |
許可證號 |
持證單位 |
變更內容 |
1 |
福建寧德核電廠1號機組 |
運行許可證 |
國核安證字第1629號 |
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由李一農變更為蔣達進。 |
2 |
福建寧德核電廠2號機組 |
運行許可證 |
國核安證字第1630號 |
||
3 |
福建寧德核電廠3號機組 |
運行許可證 |
國核安證字第1913號 |
||
4 |
福建寧德核電廠4號機組 |
運行許可證 |
國核安證字第1914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