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燃料裝卸和貯存係統設計》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係,加強核動力廠的核安全監管,我局組織製定了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燃料裝卸和貯存係統設計》(HAD102/15-2021),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2007年製定的《核動力廠燃料裝卸和貯存係統設計》(HAD102/15-2007)同時廢止。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社會公開)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2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