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函〔2022〕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入河入海排汙口(以下簡稱排汙口)是指直接或通過管道、溝、渠等排汙通道向環境水體排放汙水的口門,是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節點。為加強和規範排汙口監督管理,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曆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治汙、科學治汙、依法治汙,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化排汙口設置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範的長效監督管理機製,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汙染物排放,不斷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原則。
水陸統籌,以水定岸。統籌岸上和水裏、陸地和海洋,根據受納水體生態環境功能,確定排汙口設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汙染治理,實現“受納水體—排汙口—排汙通道—排汙單位”全過程監督管理。
明晰責任,嚴格監督。明確每個排汙口責任主體,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落實地方人民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排汙口汙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水利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
統一要求,差別管理。國家有關部門製定排汙口監督管理規定及技術規範,指導督促各地排查整治現有排汙口,規範審批新增排汙口,加強日常管理。地方結合實際製定方案,實行差別化管理。
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以長江、黃河、渤海等相關流域、海域為重點,明確階段性目標任務,率先推進長江入河排汙口監測、溯源、整治,建立完善管理機製,將管理範圍逐步擴展到全國各地。
(三)目標任務。2023年底前,完成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珠江、鬆遼、太湖流域(以下稱七個流域)幹流及重要支流、重點湖泊、重點海灣排汙口排查;推進長江、黃河幹流及重要支流和渤海海域排汙口整治。
2025年底前,完成七個流域、近岸海域範圍內所有排汙口排查;基本完成七個流域幹流及重要支流、重點湖泊、重點海灣排汙口整治;建成法規體係比較完備、技術體係比較科學、管理體係比較高效的排汙口監督管理製度體係。
二、開展排查溯源
(四)組織排汙口排查。生態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排汙口排查整治試點,指導各地進行排查整治。省級人民政府統籌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排汙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實際製定工作方案。地市級人民政府承擔組織實施排汙口排查溯源工作的主體責任,製定實施方案,壓實生態環境等部門責任;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組織開展深入排查,摸清掌握各類排汙口的分布及數量、汙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汙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
(五)確定排汙口責任主體。各地要按照“誰汙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排汙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於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排汙口,屬地地市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汙口對應的排汙單位及其隸屬關係,確定責任主體;經溯源後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屬地縣級或地市級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或由其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源頭治理以及排汙口整治、規範化建設、維護管理等。
三、實施分類整治
(六)明確排汙口分類。根據排汙口責任主體所屬行業及排放特征,將排汙口分為工業排汙口、城鎮汙水處理廠排汙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其中,工業排汙口包括工礦企業排汙口和雨洪排口、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汙水處理廠排汙口和雨洪排口等;農業排口包括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汙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汙口等;其他排口包括大中型灌區排口、規模以下水產養殖排汙口、農村汙水處理設施排汙口、農村生活汙水散排口等。各地可從實際出發細化排汙口類型。
(七)明確整治要求。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並一批、規範整治一批”要求,由地市級人民政府製定實施整治方案,以截汙治汙為重點開展整治。整治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穩妥有序推進。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汙口的整治,應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排汙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可合理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地市級人民政府建立排汙口整治銷號製度,通過對排汙口進行取締、合並、規範,最終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汙口清單。取締、合並的入河排汙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規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排查出的入河入海溝渠及其他排口,由屬地地市級人民政府結合黑臭水體整治、消除劣Ⅴ類水體、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及流域(海灣)環境綜合治理等統籌開展整治。
(八)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設置的排汙口,由屬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依法采取責令拆除、責令關閉等措施予以取締。要妥善處理曆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合理製定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九)清理合並一批。對於城鎮汙水收集管網覆蓋範圍內的生活汙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並,汙水依法規範接入汙水收集管網。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或各類開發區內企業現有排汙口應盡可能清理合並,汙水通過截汙納管由園區或開發區汙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或各類開發區外的工礦企業,原則上一個企業隻保留一個工礦企業排汙口,對於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的,應盡可能清理合並排汙口,清理合並後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工礦企業排汙口的,應告知屬地地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對於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鼓勵各地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排汙口。
(十)規範整治一批。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按照有利於明晰責任、維護管理、加強監督的要求,開展排汙口規範化整治。對存在借道排汙等情況的排汙口,要組織清理違規接入排汙管線的支管、支線,推動一個排汙口隻對應一個排汙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汙單位共用一個排汙口的,要督促各排汙單位分清各自責任,並在排汙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汙口和排汙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汙口位置和排汙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排汙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範要求並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於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
四、嚴格監督管理
(十一)加強規劃引領。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等規劃區劃,要充分考慮排汙口布局和管控要求,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排汙口設置的規定。規劃欧宝体育ios下载app
要將排汙口設置規定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防止無序設置。
(十二)嚴格規範審批。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汙水處理廠、城鎮汙水處理廠入河排汙口的設置依法依規實行審核製。所有入海排汙口的設置實行備案製。對未達到水質目標的水功能區,除城鎮汙水處理廠入河排汙口外,應當嚴格控製新設、改設或者擴大排汙口。欧宝体育ios下载app
文件由國家審批建設項目的入河排汙口以及位於省界緩衝區、國際或者國境邊界河湖和存在省際爭議的入河排汙口的設置審核,由生態環境部相關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稱流域海域局)負責實施,並納入屬地環境監督管理體係;上述範圍外的入河排汙口設置審核,由屬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確定本行政區域內分級審核權限。可能影響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的入河排汙口設置審核,應征求有管理權限的流域管理機構或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排汙口審核、備案信息要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
(十三)強化監督管理。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排汙口類型、責任主體及部門職責等,落實排汙口監督管理責任,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排汙口汙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水利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有監督管理權限的部門依法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核發排汙許可證等措施,依法明確排汙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汙水處理廠、城鎮汙水處理廠排汙口開展監測,水生態環境質量較差的地方應適當加大監測頻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將排查出的農業排口、城鎮雨洪排口及其他排口納入管理,研究符合種植業、養殖業特點的農業麵源汙染治理模式,探索城市麵源汙染治理模式。開展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汙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對借道排汙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嚴禁合並、封堵城鎮雨洪排口,防止影響汛期排水防澇安全。流域海域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單位。
(十四)嚴格環境執法。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排汙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排汙口或不按規定排汙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汙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汙的,溯源確定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排汙口責任主體應當定期巡查維護排汙管道,發現他人借道排汙等情況的,應立即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並留存證據。
(十五)建設信息平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依托現有生態環境信息平台,建設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排汙口信息平台,管理排汙口排查整治、設置審核備案、日常監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動態管理台賬。加強與排汙許可、欧宝体育ios下载app
審批等信息平台的數據共享,實現互聯互通。排汙口相關信息及時報送流域海域局並納入國家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各地要組織相關部門,建立排汙單位、排汙通道、排汙口、受納水體等信息資源共享機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加強支撐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排汙口監督管理工作機製。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生態環境部要會同水利部等有關部門,緊盯目標任務,加強政策協調和工作銜接,健全長效機製,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落實排汙口監督管理相關責任,及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對工作不力的地區進行通報。國務院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積極配合,形成合力。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排汙口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統籌製定管理製度、政策措施,做好組織調度,壓實各方責任。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排汙口排查及日常監督管理,將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治責任,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十七)嚴格考核問責。將排汙口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作為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激勵問責機製,將排汙口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納入相關工作考核,對在排汙口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地方、部門和人員責任。
(十八)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科技研發,開展各類遙感監測、水麵航測、水下探測、管線排查等實用技術和裝備的研發集成,為完成排汙口排查整治任務提供保障。深入開展排汙口管理基礎性研究,分析排汙口空間分布及排放規律對受納水體水質的影響,識別輸入輸出響應關係,推動構建“受納水體—排汙口—排汙通道—排汙單位”全過程監督管理體係。
(十九)加強公眾監督。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引導公眾投身美麗河湖、美麗海灣保護和建設,加大對排汙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汙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排汙口責任主體應通過標識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汙口相關信息。生態環境等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台,依法公開並定期更新排汙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各地要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製,鼓勵公眾舉報身邊的違法排汙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麵。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