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核安全局,並賦予其監督管理中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的職責和重任。從此,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從無到有,曆經風霜雨雪,不斷發展壯大,成為世界核與輻射安全領域不可忽視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十多年來,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走過了一段不平凡的路程。通過不斷探索、學習、實踐和創新,中國建立了一套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中國國情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體係,塑造了一支事業心強、業務精幹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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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三十餘年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實踐,逐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監管理念、思路、方法和經驗,構成了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係。在梳理、歸納和總結我國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參考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安全標準,編製了中國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係文件,旨在係統闡述核與輻射安全管理體係,創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優化管理過程,促進全員參與和持續改進,為監管體係現代化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提供全方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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